政策解读:《关于宁乡市中心城区、乡镇集镇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25-11-07
来源:宁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规定,重新修订了《关于宁乡市中心城区、乡镇集镇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起草过程
市环委办起草《关于宁乡市中心城区、乡镇集镇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宁乡经开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等41个单位意见,经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规定了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放区域和时段、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放要求、限制燃放区域和时段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求、监督与管理职责以及施行时间,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划定了中心城区禁放区范围。本次禁放范围涵盖玉潭街道、白马桥街道、城郊街道、历经铺街道,夏铎铺镇的高新社区、六度庵村、兴旺村、夏铎铺社区4个行政村(社区)和新一家村1个自然村,金洲镇的全民社区、同兴村2个行政村(社区)和颜塘村、龙桥村2个自然村,双江口镇的檀树湾村1个行政村和长兴村1个自然村,菁华铺乡的菁华铺村和桃林桥村2个行政村。
二是明确限放区范围和可燃放时段。除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中心城区所有区域外,其余乡镇集镇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放区范围可燃放时间为农历除夕早上6:00至次日凌晨1:00和正月初一、初二期间及元宵节每日6:00至24:00。
三是增加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
四是补充禁限放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及摆摊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2345。
四、组织实施
一是部门协同。《通告》规定宁乡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措施。
二是公民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是依法处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应的法规,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信用惩处。《通告》规定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相关违法行为的违法信息依据有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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